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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倒霉的贪官”:受贿30万倒贴40万封口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11:03:54 文章录入:光荣与梦想 责任编辑:光荣与梦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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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酒肉朋友 纸,终究包不住火。2007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渝中区有关部门。举报信的矛头直指渝中区环卫二所所长范方华。 在未找到相关证据前,有关部门决定先行找范方华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与范的谈话并没费多大周折,他便将其受贿的事实全盘托出。 至此,范方华利用其担任永洁公司、霸联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单位贿赂的犯罪事实已浮出水面:自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间,范方华在发包渝中区东水门垃圾治理工程等15个工程项目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王卫龙给的好处费28.5万余元;2007年8月,范在发包建设新村21号公厕和茶亭北路73号公厕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张某夫妇送的好处费2万元;2005年,范在订购环卫服的过程中,收受重庆某服饰设计公司负责人曾某送的好处费1万元;2005年至2006年间,范在对外发包流动公厕及垃圾桶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建方程某送的好处费13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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