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张伟)诺贝尔和平奖创立于1901年,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是根据瑞典著名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发明人阿尔弗雷德·伯恩哈德·诺贝尔(1833-1896)的遗嘱而设立的。诺贝尔在遗嘱中共设立了5个奖项,和平奖是其中之一。与其他4个奖项不同,和平奖的颁发地点不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而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和平奖得主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截至2006年,已有94人和19个机构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和平奖评选工作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负责,其5名成员均由挪威议会选出。评委会在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诺贝尔和平奖推荐人选。从2月1日开始,评委会开始对所有人选进行筛选,经过数月商讨后确定获奖者,然后在10月中旬一个星期五公布当年的评选结果。
每年12月10日,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仪式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的市政厅举行。获奖者将获得证书、金质奖章和奖金支票。金质奖章正面是诺贝尔的头像,背面刻有铭文,意为“为了人类的和平与情谊”。今年的奖金同去年相同,仍为1000万瑞典克朗(1美元约合7瑞典克朗)。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举行和平会议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但近年来,评选委员会逐渐拓宽了和平奖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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